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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女士投诉蓝光矿泉水时间:2019-11-29
投诉内容:
8月12日我到蓝光矿泉水订购矿泉水,缴纳矿泉水桶押金50元,由于换了矿泉水品牌,今天去退桶退押金,店员以沒有押金条为由拒绝退款(当时订购时未告知必须要出具押金条),我在店内翻出押金条正本,上面清楚写明时间、金额、经办人,店员仍拒绝退款。金额虽不大,但不能让这些不法商家霸王条款横行,侵害消费者权益。 现有证据:
店内押金条正本,押金条图片。 回复:
蓝光矿泉水回复内容如下: .
投诉邮箱:zgsjgc@163.com 咨询QQ:771599643 中国市场监管报四川记者站 新闻热线:028—86789406/1819088831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