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家具及耐用消费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抽查概况。本次抽查了247家企业生产的248批次产品,涉及沙发、棕纤维弹性床垫、座便椅等3种产品,共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(详见附件1),抽查不合格率为17.7%。
(二)跟踪抽查情况。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2家,有7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(详见附件2),15家企业合格。
二、抽查结果分析
(一)沙发抽查不合格率为12.0%。本次抽查了14个省(市)133家企业生产的133批次产品,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2.0%,较上次抽查下降5.5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.8%、17.5%、12.0%。
图1 沙发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抽查重点对产品用料、加工,表面涂层理化性能,力学性能,安全性能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抽查发现的问题涉及产品用料、加工,力学性能等2个项目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上述项目不合格将会降低沙发的舒适度和使用寿命,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选用了低质的原材料。
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、四川省等2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分别抽查了42批次、24批次,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.9%、16.7%。
(二)棕纤维弹性床垫抽查不合格率为28.4%。本次抽查了18个省(区、市)94家企业生产的95批次产品,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28.4%,较上次抽查上升7.3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4.4%、21.1%、28.4%。
图2 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抽查重点对面料及复合面料物理性能(耐摩擦色牢度)、芯料物理性能、安全卫生要求、阻燃性要求、耐久性要求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卫生要求、耐久性要求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材料把控不严,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回弹性较差,缺乏对成品的必要检验等。
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、江苏省、重庆市等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分别抽查了20批次、10批次、10批次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0%、20%、40%。另外,抽查了4批次贵州省企业生产的产品,检出3批次不合格。
(三)座便椅抽查不合格率为5.0%。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,抽查了6个省(市)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,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5.0%。座便椅产品近2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.5%、5.0%。
本次抽查重点对座便椅静载试验、座便椅扶手静载试验、搁脚板静载试验、便盆静载试验、座便椅冲击试验、座便椅稳定性试验、便盆容量要求、便盆温度变化要求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为座便椅冲击试验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座便椅支架选用管材强度不够。
三、有关要求
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要做好如下工作:
(一)强化抽查结果处理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依法查封、扣押不合格产品,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,全面清理、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;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,并明确整改要求,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。对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。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-CQS系统并报送总局。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,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。
(二)督促落实主体责任。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,采取有力措施,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保障产品质量安全。特别是广东省、江苏省、重庆市和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更要高度重视,深入分析原因,切实抓好本区域棕纤维弹性床垫的质量治理工作。
(三)加强质量技术帮扶。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,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,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。 附件1.
附件2.
来源 | 市说新语
编辑 | 刘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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